2007年12月,本溪市南芬区法院,接到本溪台资企业本溪金江新金属有限公司关于经济纠纷一案。案件接到之后,南芬区法院的领导对案件的执行与管理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案,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并对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收集整理案件有关证据400多页,保护了台商投资合法权益,真正的服务了地方经济工作的发展,受到好评。
台资企业对南芬区法院在台资企业服务的工作上表示满意。(梁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