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台行政当局17日通过“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正式放宽对台湾企业赴大陆投资金额的现行限制,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为上限;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从现行的8000万元新台币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这一方案将自8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方案,有意赴大陆投资的岛内中小企业有两种选择,可采新台币8000万元上限,亦可采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为限;跨国企业在台子公司则将不受限制。
台湾当局现行的投资大陆上限规定是:净值或合并净值在50亿元(新台币,下同)以下企业,以40%或8000万元为上限;逾50亿元、低于100亿元者,以30%为上限;逾100亿元者,以20%为上限。多年来,台湾当局奉行的两岸经贸政策限制繁多而苛刻,尤其是有关投资上限的规定更是束缚台湾企业拓展大陆市场的桎梏,还有不少企业因“超限”而受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