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福建省共获节能财政资金和国际援助项目资金3.25亿元,2008年福建省将建立节能考核制,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大内容就是节能工作完成情况。
据了解,福建省能源消耗造成的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建材、钢铁、化工、造纸等高耗能行业造成的大气污染、水域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全省23个城市中有21个城市出现酸雨。
不过,这样的局面明年或将得到极大缓解。福建省经贸委副主任、省政府节能办主任胡渡南在会上介绍,2008年我省将建立节能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业绩考核办法,将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省属企业负责人管理绩效指标考核。
胡渡南表示,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2008年要对冶金、建材、石化、造纸等高耗能产业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上控制住高耗能行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加大淘汰钢铁、水泥、火电、煤炭、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制定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的补偿办法。
此外,还要制定综合配套的节能监管办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金融部门不予信贷,工商管理部门不予注册,土地部门不予提供土地。
胡渡南还透露,福建省明年还将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管理,建立月报制度,及时监督控制,实行三色监管制度。每月报送产值能耗情况,对产值能耗与上年同期比下降率为5%以上的企业实行绿色监管,予以通报表扬;对产值能耗与上年同期比下降率为0~5%的企业实行黄色监管,每月提醒一次,省、市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对产值能耗增长的企业实行红色监管,每月问责,实行强制性能源审计,分析产值能耗上升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