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北京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等事件的预警,将实行红、橙、黄、蓝四色预警,其中,红色为最高级别。
实施办法规定,北京应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预警期后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将定时发布;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将违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报告;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信息等。
市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该实施办法是为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北京市的实施创造更好的条件,更是直接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提供法制保障。
此次常委会听取审议的诸多事项如北京市环境整治和奥运景观布置情况报告、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等,都是为即将召开的2008年奥运会做好准备。(记者蒋彦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