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华电子被指控违法赴大陆投资和舰一案,遭检察官起诉背信等罪,仍在法院审理;但台“经济部”对联电处以罚锾五百万元的部分,经联电提起行政诉讼,日前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经济部”败诉。
台湾联合报今日刊载社论指出,此案发展至今,有两个议题值得讨论:第一,政府高层的政策不但直接干预了民间企业经营,并且引发“政治风向影响检调办案”的质疑;第二,在民间抗拒政府暴力的过程中,需要公正的仲裁者,除了大法官之外,行政法院应自勉成为另一道保护人民利益的防线。
和舰案轰动一时。二零零五年二月,多达一百二十名检调人员浩浩荡荡出动,同步搜索联电办公室、公司高层住家、乃至会计师事务所等地的景象,震惊各界。台湾电子业名人的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副董事长宣明智等人同列为被告,直到最近都仍在为此案出庭应讯。曹兴诚在亲自提出的论告书中一再表示“愤怒”,强调感觉到被栽赃和罗织罪名。
在民不与官斗的传统中,曹兴诚被挤到屋檐下却仍不肯低头,不是没有他的理由。联电被控“违法”投资大陆的和舰科技,明眼人皆知,这是政府严峻紧缩的两岸政策之下杀鸡儆猴之作。政策的是非优劣,舆论早已讨论透澈。科技业和创投业者都指出,政府企图锁住企业,等于是逼人民将合法资金转存海外,“从事海外投资”;企业界的资金和人才出走,只能说是锁台政策相迫所致。
政府的政策既出自高层只手翻覆之间,如果延续而来竟还有“法律为政策服务”的手段,自是让企业界最感愤怒不平的原因。联电案由检调大张旗鼓侦办,仅在搜索阶段就造成业界不安,人人自危,质疑声浪四起。调查局官员还为此上电视叩应节目辩白“无政治力介入”,而检察官所谓的“未经申请赴大陆投资,属刑法背信罪”,当时即引起仁智之见的争论。之后“经济部”更根据检方起诉书而向联电处以五百万元罚锾,呼应陈水扁“积极管理”的政策方向;经联电力争,行政法院认定“经济部”作出的行政处分证据不足,才有如今撤销重罚的判决出现。这已是近年来“经济部”重罚企业界的案子第三度遭行政法院撤销,正凸显出“经济部”行政裁量的滥权。
社论指出,此一行政诉讼仍有“经济部”上诉的余地,检方对联电的起诉也尚未由法院作出判决。此案除了令企业界感受“政策定夺生死”的压力之外,检调有意声张的伤害性效果亦成为争议主题。不过,行政诉讼的管道总算提供民间一条“违抗”政府处分的防线;若非如此,人民面对政府暴力,更是手无寸铁、任由宰割了。
近年以来,政府“看得见的手”施展得无远弗届,除了指挥本身的行政力量之外,还妄自干预市场规则,意图操控各种独立机关和民间企业。例如目前NCC正求助于大法官释宪,以对抗“行政院”的干扰;亦有外商银行不满“经济部”介入民间企业合并案而致权益受损,拟向政院诉愿会提出诉愿;“教育部”片面修改行政命令,打算增强对部分财团法人的掌控能力,如今也遭到民间反弹和寻求救济途径。凡此种种,皆凸显政府权力的不正当扩张,也对比出民间反抗的无奈和苦衷。
社论质疑,老百姓胆敢对抗政府,所能凭恃者几何?“宪法”是制约政府权力的防线,但近年来的大法官解释常有政治因素渗入,未必能够服人。行政救济是另一条保护人民权益的管道,但行政法院过去曾有“行政院的法院”之讥评,被视为多半站在行政机关那一边;直到司法改革之后力图建立公平中立的形象,以近来连续三次打了“经济部”回票的例子看来,总算让企业界恢复了一点信心。老百姓的处境这样艰困,司法人要有勇气打破“法院是执政党开的”的魔咒,才能捍卫司法正义的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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