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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厦门台联获悉,自1月8日起,厦门台联将向具有厦门市户籍、194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台胞发放元旦、春节慰问金。这是厦门自2005年起,第四次向老台胞发放“两节”慰问金。
本次慰问金将在1月8日-31日期间,每周二至周五上午上班时间发放,具体发放地点在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8楼台联机关办公室。老台胞可凭身份证领取;另外,亲友代领者,凭台胞户口本、台胞身份证、代领者的身份证领取。居住在岛外的台胞,可照上述时间、地点自行前来领取,也可等市台联工作人员到辖区统一发放,届时由区台办通知领取时间及地点。具体咨 询 电 话 :2699100、2699095,联系人:李先生、李小姐。
据介绍,体现党和政府对定居祖国大陆台胞的关心,厦门市台联于2004年对我市60岁以上台籍同胞做了全面摸底,形成《关于我市60岁以上台籍同胞经济收入的基本情况》调研报告,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采纳了市台联的建议,同意2005年起,每年向具有厦门市户籍、194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台胞发放元旦、春节慰问金。(记者 张燕娟 通讯员 戴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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