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音频检索
社区入口 邮箱
新闻大视野 | 奥运广角 | 青春在线 | 国防新干线 | 奥运直通车 | 早安台湾 | 主持人 | 听友之家
闽南话广播 | 客家乡亲 | 天天剧场 | 中国民歌榜 | 华语流行音乐潮 | 文化时空 | 诗文赏析 | 台湾传真
  首页
  港澳
当前位置:你好台湾网 > 新闻 > 新闻分类 > 港澳
 
 
内地香港法院8月1日起互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
2008年07月04日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3日宣布,内地与香港在2006年7月14日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即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最高法院黄松有副院长表示,这一安排首次明确了内地与香港特区有义务相互认可和执行对方的民商事判决,顺应了香港回归后两地对判决认可机制的需求。

  据了解,《安排》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1、安排适用的范围、“判决”所涵盖的文书种类;2、受理认可和执行申请的管辖法院;3、申请认可和执行的要求;4、拒绝认可和执行的理由以及当事人的救济途径;5、中止、终止认可和执行程序;6、申请执行的期限;7、认可和执行程序的财产保全;8、《安排》的溯及力等等。

  最高法院方面高度评价《安排》,认为可使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程序统一、明确和简化。还可消除投资方对诉讼和执行相脱节的一律,并可增强跨区域投资、贸易的信心,促进两地经贸往来、人员交流以及其它各项食物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下顺利运作。

  黄松有表示,最高法院此次公布《安排》司法解释,是内地落实两地磋商结果的具体体现。司法解释顺应了香港回归后两地对判决认可机制的需求,填补了内地人民法院执行香港特区民商事判决依据的空白,使得诉讼当事人经一地法院判决确定的权利在另一地得到实现。“即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有利于维护两地司法判决的效力,从而进一步增强两地司法的权威性。”

  黄松有还对《安排》进行说明,他表示,《安排》只适用于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安排》允许债权人同时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认可和执行判决需要提交判决书、终审判决法院在判决地做出的可执行证明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论坛】 【 】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二00八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在港开幕 2008-07-04 09:36:00
·内地与香港法院认可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公布 2008-07-04 09:30:00
·港澳高层会晤冀年底出方案 两地居民互访更便利 2008-07-01 15:53:00
·民建联发表港澳合作报告 冀简化澳门人来港手续 2008-06-24 16:37:00
·台湾工业总会经贸考察团在江苏考察 2008-06-20 13:42:00
·中日经济合作会议签署《新潟备忘录》 2008-06-04 13:13:00
·闽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首次合作 迈出新起点 2008-05-22 11:09:00
·澳门特首会晤珠海市委书记 两地延长通关待批准 2008-05-09 15:52:00
·深港官员出席督导会议 "创新圈"5日签发展意向 2008-05-05 15:44:00
·曾荫权将再度率团参访中博会 深化与中部6省合作 2008-04-23 09:02:00
 
    相关下载
·
 
    相关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内容搜索   more  
关键字
 
地震 汶川 四川 奥运圣火 十七大 军演 和平使命 马英九 2008 奥运会 三通 两岸 组织 中国 北约 台湾
  热点资讯
·世界聚焦北京 百年梦想今宵成真(图)
·人民日报: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梦想
·北京拥抱世界——写在北京奥运会倒计...
·陈云林接受江丙坤邀请 今年将访问台湾
·两会就周末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游签署协议
·四川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图)
  专题推荐
·2008北京奥运会
·为台湾体育健儿加油助威
·我的奥运部落格
·助威奥运 两岸猜猜猜
·视频:你好台湾网恭祝两岸网友新春快乐!
·海峡两岸交流交往20周年回顾特辑
  音视精品
·视频回放:国台办新闻发布会(2007年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
·行走两岸的知名主持人郑沛芳做客中央...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就陈水扁"台独"分裂...
·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庆祝活动
·美国国务院: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Copyright ©2000-2007 China National Radio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5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