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台当局拟于十月一日起实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规定。此一法案实施后,台当局所有政务官员都将依法实施财产信托。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依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规定,自用或承受有困难的不动产(地籍不清等因素),可以排除在外,不必信托,而持有岛内上市上柜股票需申报信托,但如属“行政院”、“立法院”、“监察院”等认为有必要,所指定的标的,如珠宝等也得纳入信托。 台当局“行政院长”刘兆玄已明确表示,“行政院”政务官员的财产信托,将配合在十月一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