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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可否来祖国大陆注册商标?
2001年04月10日
        政府早在1985年就提出,欢迎台湾厂商、企业来大陆申请注册商标,并与大陆厂商、企业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免于公证。对台湾企业来祖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核准注册的商标将保护其专用权,并发出公告。为方便台湾厂商来祖国大陆注册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已指定中国国际贸促会商标代理部、中国商标事务所、中国商标代理(香港)公司、永新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上海专利事务所为其代理机构。据了解,他们已为台湾客户办理了2000多件商标注册申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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